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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丁路德在1539年發表的《論教會大公會議》 提出教會的七個標記- 1. 教會需有神話語供應 2. 教會應當實行洗禮 3. 教會應守聖餐 4. 教會應有傳講赦罪福音的權柄 5. 教會應有神職人員帶領 6. 教會應集體聚集在神面前崇拜 7. 是受苦的教會 初代教會的殉道(Martyrdom)靈修- 貼近主耶穌受苦的經歷,又稱為「血洗」。 教會的洗禮分為-水洗 靈洗、血洗
初期教會(一)
初期教會(二)
初期教會(三)
初期教會(四)
初期教會(五)
初期教會(六)
初期教會(七)
初期教會(八)
初期教會(九)
初期教會(十)
初期教會(十一)
初期教會(十二)